部队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个警种,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,在驻地党委、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,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,担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灾的神圣使命。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对外称武警江苏省消防总队,亦称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,接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(亦称公安部消防局)、江苏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,为正师级建制。近年来,全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严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“忠诚可靠、服务人民、竭诚奉献”的三句话总要求,紧紧围绕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,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,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“防火墙”工程,努力打造江苏消防铁军,部队防火灭火能力得到全面提升,全省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,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,特别是出色地完成了抗击雨雪冰冻灾害、抗震救灾、奥运和世博安保等重点工作任务,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。 接收专业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法 学 法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侦查学 15 文 学 汉语言文学、新闻学、广播电视新闻学、音乐表演、播音与主持艺术 25 理 学 应用化学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材料化学、心理学、应用心理学 10 工 学 建筑学、土木工程、给水排水工程、安全工程、消防工程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、电子信息工程、通信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船舶与海洋工程、刑事科学与技术 55 医 学 临床医学 4 管理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会计学、财务管理 11 接收条件和要求 1、文化学历:限本科。以国家“ ①广播电视大学、函授大学、职工大学、业余大学、自修大学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;职业大学、职业技术学院、民办大学、独立学院、公办民助院校、公有民办二级学院、远程(网络)教育院校、成人高校毕业生;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、委培、自费、定向、自学、专升本、专转本的,有国(境)外学习经历的,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; ③结业生、肄业生、预科生、往届生、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,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次以上(含4门)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、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(不含应征入伍)的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。 2、政治条件: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,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。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忠于祖国,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。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。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、经济、历史问题。 3、身体素质:符合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的规定。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,双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4.6。 4、年龄条件:年龄不超过24周岁( 5、招收岗位: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。 6、服役年限:本人自愿,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,安心服役,勤奋工作,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。 7、接收对象:仅限男性,以江苏省和周边省(直辖市)内国家 “ 同等条件下,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、中共党员、员工干部、三好员工或志愿到艰苦地区工作的; 2、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; 3、学业有专长,在学术、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; 4、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; 5、品学兼优、体魄健壮、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。 享受待遇标准 1、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,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将进行岗前培训,培训时间为1年。内容包括:入警培训、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。入警培训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部署,公安部消防局具体组织实施,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;岗位任职培训由各总队级单位组织实施,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;当兵锻炼由各支队级单位组织实施,锻炼时间不少于3个月。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,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。 2、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 3、在住房、医疗、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官待遇,家属享受军属待遇。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,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,按照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 1、复审复查淘汰。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,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,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: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,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,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,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; ②报到时报到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;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;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(档案材料、考试成绩等)不合格的;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。 2、岗前培训淘汰。承训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、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、学习训练、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。对思想不稳定、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、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,予以淘汰。 接收方式和程序 1、报名。有意者请登录江苏消防网(http://www.js119.com/),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资料投寄工作。投寄材料主要包括《201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复印件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(加盖校教务处公章)和各类获奖证书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(《考生报名个人资料》“出生地”、“籍贯”栏需另行注明到市、县),需附4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(照片背面注明姓名)。报名截止时间: 严禁重复报名,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(边防、消防、警卫部队)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,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。 2、资格审核。根据个人报名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、所学专业类别、学历层次、学习成绩、年龄、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。 3、统一考试。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命题,统一组织试卷评阅,初定于2011年2月中旬进行,考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》和《申论》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。 4、心理素质测试。对接收对象的性格、价值观、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测试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5、体检。组织拟接收对象进行体检。须空腹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6、面试。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自我情绪控制能力、入伍动机、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7、体能测试。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,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8、政治审查。主要内容:政治立场、政治观点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;思想品德、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;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;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;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;身心健康状况。时间、要求另行通知。 9、签约。与接收对象签订协议书。同时,接收对象应按当年高校毕业生分配报到时间,开具有关手续按我总队通知要求到政治部干部处报到。 注意事项 请报名人员随时注意网上“通知”栏发布信息,统一考试、心理素质测试、体检、面试、体能测试、政治审查、报到等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,如有延误责任自负。 联系地址: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(江苏省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6号) 联系电话:025―86335208 邮 编:210036